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广州路科技服务楼经营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NDZB2025001
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拟对广州路科技服务楼经营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内容:
拟公开招租的经营用房位于南京市汉口路9号内(南京市广州路12-24),房屋信息如下表:
经营用房编号楼层及标段号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及限用电容量A (380伏3相4线) |
001(1楼)标段一 | 汉口路9号内(南京市广州路24-501A) | 13㎡ | 不接受经营餐饮、宾馆类项目,限用电容量50A |
002(1楼)标段二 | 汉口路9号内(南京市广州路22-101) | 20㎡ | 不接受经营餐饮、宾馆类项目,,限用电容量50A |
003(3楼)标段三 | 汉口路9号内(南京市广州路16-103) | 59㎡ | 不接受经营餐饮、宾馆类项目,限用电容量30A |
备注:①限用电容量不能增容,②各标段原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
备注:
1、租赁期为3年,付租金后使用。
2、限用电容量不能增容。
3、各标段原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二、申请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标者须要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提供担保)。
2、申请人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3、申请人申请的经营项目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许可的范围,明确经营项目,并需符合所申请经营用房的业态要求。
4、申请人可以对其中一标段或多标段经营用房进行投标。
5、申请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请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
2、提供不少于一份已完成的、与报名项目相同的服务合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密封的档案袋报名。请在2024年11月29日16:00前将密封的档案袋送至广州路20-203室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档案袋里必须含有招租申请表(见附件1)和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
档案袋正面A4纸打印:项目编号+经营用房编号+标段号+申请人名称
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积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招租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概不负责。报名单位通过预审的,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后续的事宜。
如对本次报名有疑问,可至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咨询。
注:申请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申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招租活动。
附件1
广州路科技服务楼经营用房招租申请表 | |
拟申请经营用房编号、楼层及标段号 | |
报名单位(盖公章) | |
报名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
报名单位类型 | 法人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
联系人 | |
拟经营的项目 | |
手机号码 | |
报名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