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新《公司法》,完善国有企业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6月20日下午,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举办董监高培训会,邀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宋亚辉教授解读新《公司法》。科技产业党工委书记王洪涛、资本运营公司全体员工及所属企业董监高参加会议。资本运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文晖主持会议。
宋亚辉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围绕《公司法》修订背景、资本制度的系统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国家出资公司的改革、董监高的职责与义务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全面阐释了新《公司法》中贯彻公司独立人格理念、注册资本制度、董监高职责体系、“三会”的设立与运行等内容的新旧变化,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准确把握公司治理新动向、加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有益参考。
“新《公司法》即将实施,这个培训恰逢其时,对我们企业经营和风险防控很有帮助。”“宋老师的讲座很有意义,既听得懂又用得上。”讲座结束后,企业代表们对本次专题讲座给予了高度好评。
方文晖董事长指出,新《公司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所有管理人员充分认识新《公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公司治理的实际效果。